法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讨会在校召开

研讨会现场 (张苡榕 摄)

合影 (张苡榕 摄)

  西政网讯(通讯员李冉毅) 5月18日-19日,由学校主办、法学院承办的“法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讨会”在毓才楼一楼学术报告厅内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暨南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等28所院校的代表围绕法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岳彩申教授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教授分别致辞,会议开幕式由我校法学院院长梅传强教授主持。

  在开幕式后,各高校代表前往教室观摩我校研究生中国刑法分论和中国刑事诉讼法分论的课堂教学,感受多师同堂专题研讨式教学法。会议分为四个研讨单元,各研讨单元由发言人发言、与谈人评论以及自由讨论三个环节组成。四个研讨单元分别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怀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圣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赵天红教授和西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步文教授担任主持人。

  在第一研讨单元,我校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孙长永教授和法学院石经海教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孙长永教授发言的题目是“多师同堂专题研讨式教学法的实践操作及其反思”,石经海教授发言的题目是 “《中国刑法总论》课改报告”。孙长永教授和石经海教授的主题发言详细阐述了推行多师同堂专题研讨式教学法的原因、具体教学环节、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等。高圣平教授、洪冬英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友好教授、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陈松副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谢小剑教授以及山东大学法学院李洁副教授在与谈环节高度评价了多师同堂专题研讨式教学法,并表示将会结合各自高校的实际情况吸收多师同堂专题研讨式教学法的理念和方法。

  在后续研讨单元中,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史红光副院长、暨南大学法学院梁玉霞教授、安徽师范大学副院长李光宇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姜保忠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本存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朱桐辉教授等16名代表相继发言,发言主题包括“推进研究生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法学研究生的时代转向”“提升研究生科研水平的管理方法”“法学研究生课堂教学范式改革的几点思考”“重庆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的主要举措与经验交流”“南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培养的特色与改革”等。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敖双红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罗朋教授、安徽大学法学院魏汉涛教授等13名代表先后参与了与谈环节。研讨会气氛热烈,“多师同堂”“研讨式教学”“实践教学”成为研讨会的主题词。

  在研讨会的最后阶段,我校孙长永教授与石经海教授分别就研讨会上各高校代表提出的问题作了统一回应。孙长永教授强调法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的关键在于老师,而不能从学生身上找原因,并指出老师应有奉献精神与育人精神,发挥引导作用,帮助学生自主成长,力求通过安排严密的教学计划、制定详细的教学提纲等提高课程含金量,形成研究生有获得感,导师有成就感,校长、院长有自豪感的局面。

  研讨会闭幕式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张吉喜教授主持,我校党委常委、研究生院院长李燕教授致闭幕辞。李燕教授表达了对参会代表和会议工作人员的诚挚谢意,并总结了会议共识,即要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建立与研究生成长规律相符合的教学模式;推进分类培养,建立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相契合的培养机制;推进跨专业交叉课程,缩小专业界限。最后,李燕教授还指出,百年之计莫如树人,在培养创新型法学人才的教学道路上,我们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