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法律研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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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政网讯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业评审等严格遴选程序,我校民商法学院侯国跃教授、行政法学院魏斌副教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法律研修学者。全国仅7名学者入选。

  侯国跃教授本次研修课题为《环境侵权案件裁判规则的类型化研究》,他曾主持或主研国家社科基金、最高法院、中国法学会、重庆市软科学等方面的科研项目十余项,已出版《中国侵权法立法建议稿及理由》《契约附随义务研究》等独著以及《新中国民法典50年起草回顾与展望》《侵权责任裁判依据新释新解》《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新释新解》等合著。在《现代法学》《社会科学》《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制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4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全文转载。获得第十三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三等奖等荣誉。

  魏斌副教授本次研修课题为《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深入应用研究》,魏斌副教授为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法律人工智能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理事、国际人工智能与法协会(ICAIL)会员、国际法律信息与知识系统协会(JURIX)会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逻辑、人工智能与法律、法律方法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重庆市人文社科等方面的科研项目近十项,另作为主研人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多源涉诉信访智能处置技术研究”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多项。

  据悉,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司法部门与政法院校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创新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举措。为此,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法律研修学者制度的规定》,决定法律研修活动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选拨综合素质好、法学功底深厚、科研能力强,副教授以上的学者到最高人民法院作研修学者。法律研修期限一般为1年,集中研习时间不少于60天。研修学者可出席或列席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会议,参加重大课题、重点工作、重要司法解释等专项论证和调研,对审判工作提供专家意见。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共遴选四批共37名法律研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