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教育部文件截图 (图片来源:教务处)

  西政网讯 在日前公布的第八届高等教育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结果中,我校推荐的,以付子堂校长为主要完成人的《新时代法治人才“四位一体”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项目荣获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此次获奖,也是我校时隔九年后再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本次评审设置特等奖两项,一等50项、二等奖400项。获奖成果中,全国法学类成果总计8项。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审一次,是对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检阅和展示,同时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教育部学科评估以及“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成果充分展现了获奖高校重视教学建设、重视教学改革、重视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代表了目前我国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与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并称为我国四大国家级奖励,其中后面三项都在自然科学领域,因此,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也被视作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唯一国家级奖励。

  我校此次获奖成果主要展示了我校积极探索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与新机制,最终形成了以“2014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统领的“四位一体”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四位”,是指品格教育优位、培养目标定位、教学方法对位、平台建设升位。其中,品格教育优位,就是将“德”的教育放首位,解决“为谁培养人”的方向问题;培养目标定位,旨在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的标准问题;教学方法对位与平台建设升位,重在解决“怎样培养人”的方法问题。其中,教学方法对位即对标上述方向和目标,全面推行教改、课改等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精准补齐短板、转变培养路径;平台建设升位即通过整合校内外、课内外和线上线下资源构建协同育人共同体,夯实实践教育基地、统筹运行多层次“三创”项目、建立多元竞赛训赛体系、着力参与式论辩文化建设,以及完善教师能力培管制度和细化教学质量监控流程等全方位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一体”,是指以上“四位”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形成动态有机体。

  我校将充分发挥获奖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培育更优质的教学成果奠定良好基础。